查询了旧贴,还有些问题,请指点:
1, 绿卡,搬家多次,从没报改地址。现要办公民或换绿卡(10年到期),才想起改地址的事。如果,同时递改地址的表格和办公民或换绿卡的表格,且办公民或换绿卡的表格用现地址,是否可以?
2,搬家多次,改地址只要报一次,是用现地址和最近一次的旧地址吗?不知USCIS的database里是什么时候的地址。是拿到绿卡时的地址吗?如是,那是否要用拿到绿卡时的旧地址?
3,孩子的护照,SSN 等都是用的中文名。在外,上学等用的英文名。如果:我办公民后,孩子<18,即可申请美国护照。在申请美国护照时,填表时用英文名+中文名(first,middile,last)做现用名,中文名填在曾用名,是否可以?还是必须要到法庭申请改名后,才可以用英文名申请美国护照?
先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