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公民。但领养孩子时是绿卡。现在孩子以B2签证在美国。我想为他申请绿卡:
1. I-130表要求生活在一起两年的证明。可我们还达不到。可以申诉吗?
2. 如不行,用除了延期B2外,有其他的签证适用吗?
3. 一起生活两年后,可以直接申请公民吗?
4. 孩子可以在这里上公立的学校吗?
对不起,问题有点多。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