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申请EB1A, 手头的H1B马上过6年期限, 希望用I-485让自己在这里多合法地STAY几天,处理一些事. 想请教8老师,皮老师, 现在concurrent filing I-140/I-485 的政策是否还管用. 在网上搜索的例子好象多是以前的. 如能帮忙解答一下,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