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lg 结婚5年,去年2012,他的PD 时间到了,我们一起递了485, 他是主申请人, 我是副申请人,
我这样的副申请人拿到绿卡后,如果lg 要和我离婚,我的绿卡会被revoke吗?
有人说跟公民结婚的是临时绿卡 有condition的,我们这种不存在conditional 绿卡的问题,只要在 不要在绿卡正式批下来前离婚就没事。
还有我的在美国和中国都登记办理了结婚手续,是不是,即使lg在绿卡批下来前在美国提出离婚,我们的婚姻还是有效的,因为在中国我们还有登记注册呢? 挺朋友说,不管在哪里结婚都是有效的,所以要最终正式离婚得在国内和国外都得 办理离婚手续。
请问各位老师到底是怎么样的情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