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H1B
PD 2007
I140 approved
I485 副申请人
LD: H1B
PD 2009
I485 filed 2012
EAD and AP
上个月回国交了h1b-i94 离境,然后用LD的AP入的关。护照盖的是AP 的章。因我的排期比LD的早,也到了,所以想以我为主申请人再交一分485。 但是公司律师说我不能以我做为主申请人交一份485, 除非去加/墨签H1B回来。理由是我现在不是非移民状态。
律师理解的对吗?如果我自己交,被拒后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