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父母办绿卡,关于他们国内的住址怎么填还是很头疼!请教老师们。
父母很多年都住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另一个城市A,所以每次申请非移民B2签证都是用的城市A地址。这次给他们申请绿卡需要办无犯罪记录公证,公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城市B办,所以公证上说他们居住在城市B。填表的时候我很为难,填城市A的话和公证上的住址不符;填城市B的话又不是事实,另外和非移民签证时提供的地址不符。
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G-325A上过往五年内居住过的地址、最近一次居住超过一年的地址。I-130 Part C #18、19也要求填国内地址。我父母是去年11月办的B2签证,今年1月办的无犯罪记录公证,3月来美入境,过去2年他们一直住在城市A。
请教老师们我到底该怎么填地址才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