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8老师还记得的话,大概1个多月前我发过帖子进行过有关咨询。我当时询问的主题大致是:我是3年美国绿卡,新婚妻子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且已申请了10年往返美国签。为了我们尽快的长时间一起,打算她以旅游签入美,然后,要么呆段时间返加再来,要么呆到不走,直至我为她申请到绿卡为止。
这个计划本没错,但这回意想不到的巨大悲剧却瞬间发生。被拒与被取消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带的行李太多(当然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无经验与考虑不周,是谁也会认为这是在搬家,这是在移民。我现在非常懊悔我怎么会犯如此这般的低级错误),加上由于突如其来的变故造成的心理慌乱,我们在被检查官盘问时在说辞上有些不一致,最后以妻移民倾向为由对我们进行了杀戮。想到本来是去加拿大携妻返美,准备开展我们共同的未来的美好生活,现在却独自凄凉归来,而且妻无法再来美了(至少在两三年的时间里),心中抑郁悲愤之情无以言表..
这注定了我们未来的几年生活会崎岖下去,如今唯有抹干眼泪向前看了。现在我想咨询8老师的有以下:
1) 我们的目的很明确且简单,就是人皆有之的夫妻团聚。那么基于前面所述的现状,现在最快最妥最有效的实现此目的方法选项都有哪些?
a. 叫妻过段时间再去重新申请B1/2? 因为已经备案入了黑名单,此路还有走通的可能性吗?
b. 我现在开始着手为她申请绿卡,启动I130。似乎这是目前唯一的靠谱的选项,但要至少两年多时间(以当前的排期速率推测)。还有,不清楚在这个申请过程中(特别是最后的面试步骤时),前面所说的“已经备案入了黑名单”会有多大影响?
c. 另外一个我忘提的事儿是她上个月刚刚发出加拿大入籍申请,也就是说她也许会在上面的B选项完成之前可转成加拿大公民,届时,如果她以加拿大公民入美,会否仍然受到前面所说的“已经备案入了黑名单”影响?
d. 8老师认为还有什么可行的办法可试?
2) 即使是采用上面的b方案(我为她申请绿卡),从时间上来说,至少也要2年多甚至更长。我们不想为此分开这么久,所以我打算辞掉现在加州的工作,去加拿大找个美国公司驻加拿大的工作,这样我即可以与妻团聚,又可保持我的绿卡。不知这个想法准确可行吗?如前所述,我现在持绿卡刚好3年,如果我在未来的两年时间基本蹲在加拿大工作生活,会对我将来的入籍有影响吗?更重要的是对我为妻申请绿卡有影响吗?
另外,对于上面提到的被拒与被没收签证一事,有可能通过申诉或上诉改变其判决吗,特别是没收妻10年往返签一事?还是只能默默接受,没有选择?
谢谢8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