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这几年一直偶尔在家中做做音乐家教,对象都是华裔,故收现金。象这种情况,在工作经历及雇主一栏,是如实填写(会不会引出交税啊或其他问题),还是写None? 有没有太大关系? 有一点小小的纠结..请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