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夫妻俩各有一份基于EB2的140,一个排期在08年7月,一个排期在09年11月。
去年排期current的时候,09年11月的可以递交,夫妻都递交了485申请,08年7月的由于换工作就错过了。
今年08年7月排期到了以后,夫妻俩又都递交了485了,同时附带了一份说明,把去年485的case number,service center都写明了。
结果uscis收到申请的当天就批准了去年的485case,priority date变成了08年7月的。
问题是,收到绿卡之后,又收到了新的485,765,131的receipt notice,ASC打指膜的预约。
需要向uscis撤销申请吗?还是什么都不要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