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绿卡,申请妻子女F2A的130已批,根据NVC移民签证的CASE NO.费用上周全部交完,准备填好260(加国要求送在线的260)。猛然发现:本人16岁以后在三国停留(中国、香港、日本),那么提交3国的《无犯罪记录》将会是较困难且漫长。求教8老师:
1、提交260的同时要提交这些出生证及无犯罪记录的文件吗?(还是只要在面试前提交?-P4邮包前?)如果2-3个月才能拿出来上传,会被NVC当成资料不全而不发出下一步要体检面试P4通知吗?这样岂不是比我在境内60(B2进入)后提交485还要更慢吗?
2、如果拿这个记录很漫长成本又高,我现在还能在60天后,在境内提交485吗?(目前人在境内) 如果能,我依旧保留NVC的签证可以吗?~~因为我费用已交,且大的孩子高中毕业班无法跟我和小的孩子一起在美境内提交485,他也只能继续走NVC的海外签证了。
3、这样,我和小的孩子在境内485,大的孩子继续走NVC签证,两边同时进行可以吗?我拿了AP就出境去这三个地方拿《无犯罪记录》上传美领馆,这样最后,会不会出现,我带着AP和2个孩子去美领馆面签呢 ?(~有点奇怪啊)
无限感激老师指教,叩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