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NIW EB2已经approved了, PD是12/07/2010。今年初,他又申请了EB1B, 今年3月底approved了。今年4月29号老公连同我的I-485一起交上去了,I-485上的PD写的依然是2010年12月,而不是今年3月(我们当时就有点怀疑搞错了) 。 5月份的时候,我们都收到了EAD combo卡和打指纹通知,结果就我的指纹两次没过,我的case 被单独转到了local office, 我被要求去interview due to failure of fingerprint. 之后跟他们提供了居住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之后收到了local office的 回复说 我的visa number not available, 因此已将我的case寄回到tsc去了。 上个月,我的case作了个SR,收到tsc的回复上面写的是我是 employed-based secondarycategory, visa number not available。我怀疑他们把我们的cases错当成我老公以前的NIW EB2了,而不是今年3月份的EB1b。
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啊,我们的EAD卡还有效吗?绿卡方面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呢, 485会被拒吗?
麻烦各位了,我现在真的是寝食难安,好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