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申请人)和老婆在2012年2月份递交的I485. priority date 是2009年1月26号。 现在我用AP 往返中美,已经两次,估计12月份还要回去一次,每次一个月左右,回来呆两个月左右,但是这边的工作还保留着,请问多次利用AP往返美国会不会影响绿卡批准?还有多次往返会不会入不了境? 二,保留part-time 工作会不会对绿卡批准有影响? 三,我老婆今年9月份回的国,估计一月份会回来,二月份回去,用AP入境会不会有问题?会不会影响绿卡申请?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