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论坛大侠,
我现在遇到里棘手的问题,急需高人指点。我是学MBA的,2013年2月13号OPT生效,截止日期是2014年2月12号。但是OPT生效后的90天我没有找到工作,也没有找volunteer,这期间我也一直很积极的找工作,那些申请工作,面试的邮件我都有留存!在我90天快到期的时候,我去问学校国际学生处,他们给我的答复是过了90天也没关系,只要你在“Actively search for job”就没问题,我就信了,心想着他们专业搞这个的,就听他们的吧!但是等这时间到现在11月份,我又开始担忧,毕竟移民局规定的rule还是违反了,就这么呆着还是担心,虽然我一直忙于申请博士项目。前几天,我又冲去国际学生办公室,他们说我可以一直待到用完60天的grace period,也就是明年2014年4月1号,如果博士项目有Offer就继续F1,如果没有消息,就马上转F2, (注:我老公也在这边读书,我们还有个3岁的女儿,美国出生美国身份)。但是OPT上的规定不是这么说的,我不敢再冒险,所以想立马在美国转F2!可是已经超过90天呆在美国了,我该向移民局主动解释,还是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我能成功转成F2吗?各位懂这个的高人大虾,请不吝赐教!!~~~~~~我该怎么办啊!~~~~急!
万分感谢愿给我提供建议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