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有过离婚经历。 国内离的婚。 法院办的调解离婚。 现在485 最后一步。 USCIS 不认可国内的“民事调解书” (已经公证了的)。 USCIS 说 ”民事调解书“ 不是 final divorce decree. 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了好多律师, 基本没有说的清该怎么样应对。 请教过来人分享经验。 我该提供什么样文件。 万分感激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