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昨天的回答。关于如何界定两年,请解答。我是2012年2月20号左右打的指纹,在2月20几号回中国。白皮书是同年3月底批准后朋友从美国给我机会来到。到现在为止没有回过美国。 我如果在2014年3月初回美国,是否已经超过了使用白皮书的规定(规定在美国外不能连续呆超过两年)?我一直以为是要在白皮书失效之前回去就行。今天忽然想到这个两年怎么界定的问题。 心急如焚,我这样的情况入关会不会有问题啊?还有,我是一人回去再次申请白皮书,孩子和老公都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