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 I130 REF letter (为父母申请绿卡),见贴图。
既然出生公证(Notarial birth certificates)不被认可,那么要用户口证吗(Family Household Registry)?
把中国户口进行公证,用户口公证(Notarial Family Household Registry) 加上户口复印件 是否就足够证明我和父母的出生证问题
父母结婚公证(Notarial Marriage certificate)也不被接受,那还有什么文件可以用?
是否可以用结婚证(红本)的复印件加上原有的结婚公证就可以?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