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的I-140加急,刚递上去10天,就收到移民局的传真,要求补材料,而且按移民局的要求,非常难办。
我在以前的公司的EMPLOYMENT LETTER,HR只出了工作时间和TITLE,信上没有JOB DUTY AND RESPONSIBILITY,这是公司规定。移民局要求补的材料就是要有JOB DUTY AND RESPONSIBILITY。
对于要补的材料,移民局所有的要求是:要有JOB DUTY AND RESPONSIBILITY;用公司的OFFICIAO LETTER HEAD,公司的地址和电话。
我现在有以下问题比较担心,恳请8老师指教:
1从HR拿到符合移民局要求的这封信根本不可能。公司规定只出工作时间和TITLE。HR的LETTER,格式符合,内容不符合要求。
所以,我向业务部门的一个DIRECTOR求助,他很了解我的工作情况。他问过HR后,HR说他可以出证明,但是不能用公司的OFFICIAO LETTER HEAD,不能用公司的地址和电话。只能用他家的地址和电话。他的LETTER,内容符合,格式就不符合要求了。
不知公司级别低一点的同事是否可以出证明,这些同事很好,原意帮我。如果不行的话,那么这封信我不可能拿到了。
如果拿不到这封信,移民局是否会把我的140给拒了?
请教8老师,针对以上情况可有什么建议和补救办法?
2 移民局还说了,如果不能提供这封信,不能简单地说拿不到,需要向他们证明我经过巨大努力,为什么不能提供。这让我感觉更难。请教8老师,这怎么证明啊?
3 移民局还说了,如果不能提供这封信,而且证明我经过巨大努力不能提供。我可以提供以下材料作为SECONDARY EVIDENCE:Offer letter, payroll records, HR records, pay statement, etc.
我有Offer letter(但刚进公司时TITLED低,与离开时不一样,怕移民局再刁难,不太敢给), 部分pay statement, W2. 但 payroll records, HR records很难拿,HR不会给。这样就剩部分pay statement我能提供了,移民局没提W2,我能再加上W2吗?只提供这些够吗?
请问8老师可否有更好的办法?我现在很焦虑,好象车开到悬崖边上了,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非常依赖8老师给想个稳妥的办法,非常感激8老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