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8老师,非常感谢,有好几个问题,不知道理解是否正确。
背景 :H1 6月中旬 到期,老板不给延了,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之前有陆陆续续准备绿卡的材料,所以打算 趁到期前试一下 EB1A。
1。140/485 一定需要employment Letter 吗? 昨天刚签 了determination letter 才意识到应该问秘书 要一份employment letter 的。
现在手上有一份今年一月份出具的employment letter, 这个能用吗?
2。如果五月底 同时file了EB1A 140.485, 140 加急,140 批了,即使H1B已经过期 还是可以待在美国,对吗?
3。现有的I797 显示6月中旬到期,也就是说,485 排到 的时候肯定已经过期, 这个会影响485 的结果吗?
然后那个485 form , 180 天rule , 是不是说, 只要我的485 处于 pending 的状态,即使没有办理 H1B 延期, 我还是可以 待在美国180天 。
4。一旦提交了140, 以后就不大可能已B2 的身份来美国了 , 对吗?
因为EB1A 不是很强 的case, 所以现在在权衡利弊啊 ! 非常感谢您 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