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好!
想请教一下你们,
去年向DOS递交了一个No Objection的J-1 waiver申请,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大使馆最后没有给我出具No Objection Letter,所以在上个月我又向DOS寄了一封信要求撤销这个J-1 waiver申请。现在DOS网站上显示要求撤销case的信件已经收到,application的状态仍然是Pending。
现在我准备向DOS递交一份IGA base的waiver 申请,根据DOS网站上的说明,同一个人递出的所有waiver申请都必须用同一个case number,也就是说我在填新的申请表格的时候必须沿用原来No Objection base的那个case number。
问题是我在填新的申请表格的时候输入已存在的case number,系统一直说error,理由是“case number is not filed out properly or is invalid”,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