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宗教寺庙工作, 需要从新加坡请一位佛教弘法人员来这里做佛教服务. 聘用时间是2年. 请教: 1. 除了I-129表以外, 还需要我们的寺庙提供哪些辅助的材料? 2. 宗教签证的申请, 需要那位在新加坡的弘法人员自己准备推见信吗? 3. I-129申请批准后, 变成i-797, 是要把表格直接寄给他, 让他去领事馆签证是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