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老师指点, 我目前情况为:
---EB2, 6/18/2009排期,下个月排期到了,
---2012年2月交485,
---2014年4月rfe, 要求体检报告和雇佣证明。
---2014年5月, 律师犯错误, 仅提交体检报告,忘了雇佣证明, 485申请denied.
---2014年5月, 律师file motion to re-open.
---2014年6月30日,USCIS显示“I-485申请 re-opened”.
现在问题是:
1. 我的H1b会在9/30/2014到期, 请问在“目前485申请” re-opened的情况下, 重新再file一个新的485申请, 会不会和“目前485申请” 合并处理?
2. 我重新file的理由是, 如果USCIS在9/1/2014拒绝我的485申请, 我只有一个月申请h1b延期, 时间太紧了。请问我的思路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