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是加拿大公民,外国地址用中国父母的地址行吗?还是最好用加拿大朋友的地址? 2)我们的TN还有4个半月过期,可是我们的劳工申请才交了可能一个月,还没被批准,能不能批准也不知道,要批准了,等I140批准,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是不是再签一次TN比较好?如果改成H1,万一劳工或I140没被批准,不是白白把H1用了吗?而且再转回TN, 会不会有麻烦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