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持H1B,前雇主帮我办的I-140已获批,现雇主PERM办理中,我打算以前雇主的I-140提交485(前雇主同意支持我),
- 以前雇主为SPONSOR的485申请是否可以办EAD和AP?
- 在485 Pending期间是否可以随时提交EAD和AP申请?不和485一起提交会单独收费吗?
- 如果我只想保持H身份,可否随我的485提交为我太太(H4)单独申请EAD和AP?对她今后的身份有何影响?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