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8老师!我是绿卡,去年给侄子(10岁)申请了附近的私立学校,侄子申请F1签证填的还是他的原来父母。 签证拿到后我回国在民政局办了收养手续。然后他来美国。美国任何收养手续都没有办。
我现在的身份还是绿卡,明年可以申请公民。为给侄子办绿卡,不知道正确的程序是什么。有如下三个选择:
(1) 我明年先申请我的公民,等到共同生活满两年, 再给侄子申请绿卡;
(2) 现在给侄子申请I-130 (因为我还是绿卡,似乎更有利?),等批了,我再申请公民 ,然后给侄子申请绿卡;
(3)现在按照海牙条款在美国走一遍收养程序 (我不是美国公民,真的需要吗?), 再申请我的公民,再给侄子申请绿卡。
那条路是对的呢? 再次谢谢您的赐教!
平平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