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绿卡的I-130与I-485(主申请人和十几岁的孩子)7月底自助提交,已经打过指纹,因为公民配偶数年未报税(收入足够),当时交材料的时候写了延迟报税说明希望用财产担保,最近才找会计师帮忙提交了2014年的1040申报,正在开始逐年补报。去年申报收入约25万,今年7月才开始工作,年薪10万左右。
8月中旬发出来的RFE要求补三个文件:
1.最近一年税单
问题:两笔很少的收入有1099,其中一笔最大的收入,签约单位没有给1099,写邮件打电话几次也没有反应。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只提交1040但是不附1099?
2.在职证明及工资单等
问题:在职证明已开,因为今年7月才开始入职工资单只有将近3个月的。要求提交半年的,目前只有这么多,是不是可以先提交
3. 共同担保人的i-864A表。没有共同担保人,这一项可能是官员弄错了,不知道是不是材料中的cover letter需要说明一下?
另外,因为原I-864没有提交税单,同时也没有将公民原婚姻的一个孩子填写在Dependant里,是不是重新填写一份I-864,与补充材料一起寄回?
在论坛受益颇多,申请到了一半,律师也不知道怎么找。再次感谢Pijiang和8老师的宝贵时间与经验。希望经历过这一次能够也有经验回报论坛。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