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J-1签证有效期到明年3月,老板给的是contractor position(H1B)。因为是政府funding需要sponsor view,而单位不给contractor favorable recommendation(除非在现在单位之外找到其他的工作)。我不再想找新的博后的位置了,想直接回国工作。
请教8老师,提交的绿卡申请(EB1A)140批准了,如果2年后J-1是自动waiver还是需要再申请?还能继续申请绿卡么?没有employment letter怎么操作?还是应该递交NIW?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