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民申请提前申请90天,是不是5年住够2年半的条件,5年和2年半这两个counting都延展到了绿卡前的90天。假设我正好提前90天申请,从绿卡开始前的90天到申请日,5年;这5年时间段里住了2年半,包括绿卡开始前的90天也算进住的日子里。这样是可以的吗?
如果这样,那填N400的时候,是不是有关reside, live and travel 的日子,也要填到绿卡前的90天?
再请问怎么理解 reside in the USCIS district or state in the last 3 months? 是不是这里的reside是指home address和上税,不用一定要physically lived 在美国?申请前在国外出差也是可以的吧?为什么这里的state没用复数是s?那就是说只能是一个州,不能在3个月的时间段里从一个州搬到另外一个州?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