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芽2016-07-02 12:50:08

而不是签自己的名字。当时的工作人员态度特别差,即不让我做翻译,也不让我在我妈身边。最后的结果就是签名只让签了字母“X”,取得的指纹说不是很清楚。我爸呢,工作人员直接让签了中文名字。他俩的申请材料上都是签的英文名字。问题:

1、用字母签明或中文签名是移民局可以接受的吗?

2、指纹不清楚的话,有什么后果?是不是无法做背景调查?

3、发现工作人员态度非常恶劣,当时是否可以要求换其他人?

4、按指纹意味着程序进行到哪一步?是刚开始,还是130已经批了?

谢谢!

 

8632112016-07-03 01:04:08
Reply
绿芽2016-07-03 07:03:10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