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nm662016-12-14 16:09:47

请教8老师:

我为弟弟一家申请亲属移民(F4),刚收到NVC的信,开始process 我们的case。

情况如下

我弟弟和弟媳均为再婚(结婚5年),各与其前任妻子/丈夫有一女儿,现为四口之家。 我目前申请的是我弟弟和他自己的女儿,弟媳暂时来不了,但我想同时申请我弟弟的Stepdaughter。

请问:

1.如果我现在补交我弟弟的Stepdaughter的名字,而她母亲(我弟媳)并没有同时申请移民,在这种情况下,补申请我弟弟的Stepdaughter, 会否对整个移民申请case造成不利影响?

2.如弟弟落地后,他自己(作为永久居民)能否立刻为他的Stepdaughter申请移民?有什么条件限制或要求吗?  要排期吗?大概要等多久?他的情况适合用following-to-join benefits 吗?

3.以上何种方式更稳妥?

谢谢

8632112016-12-14 17:03:30
Reply
fnm662016-12-14 17:23:33
感谢8老师详细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