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师:
您好,感谢您无私为网友解答问题,自己学了很多,但有些针对自己的情况仍有些不明白,烦请解答。
主要情况是我2015年2月以J1身份入美(以本省教育资金项目,但资助金额已交回,所有出国手续资料接收单位都是自己联系),2016年4月更换访学单位,2017年10月到期。以自身情况计划通过EB2-NIW申请绿卡。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目前我的状态可否提交140表(有人说越早越好,有人说有了较长的2019表时间或更换为H1才行)。
2、申请140表后可否更换访学单位。
3、国内单位将于2月份办理离职,waiver最好在140之前还是 140之后485之前 办理。waiver办理之后还能否更换访学单位。
再次致谢,烦请回复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