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8老师:
我家情况比较复杂,恳请帮助。
母亲去年10月来美,父亲今年2月来美。他们想一起申请绿卡。因为被建议父亲入境60天再申请比较好,这样的话就正好到4月,而母亲4月就恰恰已经居留6个月了。
我学习了8老师以前的帖子,知道逾期居留理论上不影响绿卡申请。可是最近移民政策议论纷纷,父母很担心不想有逾期记录,怕万一绿卡被拒了以后申请签证就难了。我想问问8老师,如果在母亲合理居留一个星期前寄出绿卡申请,保证移民局签收。是不是就不算逾期居留?我听说收据要2-3周才能收到,那么收据上的日期是申请到达移民局的时间吗?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