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8老师:N-400的问题。谢谢!
我现在在申请公民(满5年)。2016年有连续不在美国195天,但是有保持在美国的工作和房子和合理原因。
1. 2015年有连续不在美国178天,出差。其中一半的paystub没有了。有tax return transcrpt. 没有这178天的中一半的paystub,影响吗?
2. 公民申请录指纹后,个人原因要离开美国5个月,然后回来面试。如果把现在租的房子退了,回来的时候重新租同一城市的房子,可以吗?还是人不在美国,但是要接着租现在的房子比较好?面试的时候要这段时间的rent lease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