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满仓2017-10-16 10:12:36

大家好。

我目前28岁,多年前(16岁之后,非DACA受益人)与父亲持B2签证入境,后申请政治庇护,案子目前在移民法庭被行政关闭,持C8卡工作。

父亲几年前与美国公民结婚,取得绿卡之后给我申请了I130(F2B),一年前父亲已成为公民,但并未向NVC要求调整或不调整类别,所以目前仍然是F2B。

F2B的A表(最后批准)大概还有1年多一些的时间才排到,但B表(最早申请)再过几个月就排到了。

由于自己目前属于OUT OF STATUS状态,无法在美国调整身份,在咨询律师意见后,律师认为按照目前的移民气氛,不建议主动要求法庭撤销政治庇护后自动离境,因为回中国签证面谈有太多不确定因素(主要是之前的政治庇护申请,但我没有10年BAR的问题,因为我的政治庇护申请从多年前起到目前一直PENDING)。

 

现在请请教各位老师的问题,是如果亲属移民的排期到了之后,是否可以用EMAIL的方式要求NVC保持我的I-130在ACTIVE状态,表达稍后会有申请的意愿但目前阶段暂时不作申请?如果这个方法可行,我是应该按照B表的时间还是A表的时间来跟NVC联络?

谢谢各位。

8632112017-10-17 03: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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