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20172017-12-18 13:51:14

8老师您好!

(1)  我和先生给我父母申请绿卡,我先生的OFFER信,是否可以代替雇主的信,上面有年薪?只是offer 信上第一段里有这样一句话,不知道是不是会让移民官感觉,这个工作不稳定是临时的职位,影响申请?

This is a full-time, 12-month at-will position, expected to continue through June 30, 2018, with the possibility of extension through December 30, 2018, pending availability of funding.

如果不提供这封OFFER信,是不是一定要提供雇主的信?或是不提供雇主信也可以?

 

(2)我现在不工作,我的I-864中Part6. 的19a,19b,19c 中我最近三年的收入,可以填我名下的最近三年的出租房子的租金收入嘛?可以提供租房合同,来证明我的年收入?

 

(3)I-864表格 PART.7 中的 5a. Name of Relative是填我先生嘛? 

 

(4)我先生填的i864A表格part 5. 中的Sponsor是填我?还是填我先生?

 

感谢您的帮助!节日快乐!

 

8632112017-12-20 03:05:19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