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penny2018-04-16 17:33:55

看移民局网站,申请公民,需要过去5年内在美居住30个月以上(这个条件已经满足)及不能离境超过6个月,请问这个6个月是怎样计算的。我能设想的6个月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 没有一次连续离境超过6个月(比如离境5个月后回美国两天再离境5个月)

2. 任何一年(calendar year,从1月1号到12月31号)内累计的总的离境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3. 从申请之日开始倒推的5 个年份(2013.3.1-2014.3.1,2014.3.1-2015.3.1,2015.3.1-2016.3.1, 2016.3.1-2017.3.1, 2017.3.1-2018.3.1),每个年份内累计的总的离境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4. 从2013.3.1-2018.3.1期间内,任何365天内累计的总的离境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请问8老师及各位老师,移民局是按什么方式来计算不能离境超过6个月的要求的。 谢谢

8632112018-04-16 2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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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enny2018-04-16 23:59:49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