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8老师您好:
之前一直得到您很多帮助,但最近副申请人485被拒,290-b亦被拒。现在想咨询您几个问题以便筹划下一步,请您百忙之中予以指点:
(1)副申请人485 去年底被拒绝,原因就是现役党员身份。同时主申请人绿卡批准。副申请人由于外籍律师的草率回复rfe而被拒。拒信拒的干脆,并没有要求提供补救措施。副申请人当月写了详细的statement申请290B,当时未一起提交601(可能算失策)。今年4月提交601,以主申请人绿卡及美国出生子女为由申请豁免。601还pending间,290就失败了。问题是现在没有了pending的485,601还是否还可能被批准?我理解601是独立审批的,那么601批下来,副申请人可以用于下一次的485申请?或是如果10月排期出来601还在pending,可以relink到新的485上面吗? 副申请人目前有其他合法的身份在美。
(2)主申请人有两个被批准的140。一个是eb2(2015年pd),一个是eb1(2017年pd)。主申请人是用eb1进行的绿卡申请并获批。现副申请人希望follow to join (结婚先于绿卡批准),是否eb2和eb1的140哪个排期先当前就用哪个?或者两个relink在一起用?而不是一定是用主申请人递交485的那个140,我的理解对吗?
(3)现在副申请人有有效签证在美,不存在485deny后非法滞留的问题。但因为是否能继续延期身份不确定,考虑到重新递交至少也要10月,过程至少也要1年,如果副申请人在重新递交485后被迫离开美国,可能无法继续在美国境内等待485,所以不得不考虑领事馆程序。有没有可能先走826要求领事程序,随后也递交485,两个一起,一旦485因离境而失效,还有领事程序可以继续? 还是只能二选其一。有的网站说先递交485,再走领事程序相当于放弃485,但我不知道反过来可行不可行?另外为485而申请的601可否用到领事程序上?
(4)另外如副申请人还暂时在美国境内,是否也可以选择走领事程序而不是485?
问题比较多,希望8老师能够帮助我们度过难关。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