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8老师一直以来无私的帮助,有关探亲签证请教8老师:
我在东海岸,我妹妹在西海岸
6年前以我的名义给我爸妈办的探亲签证,近几次都是从东海岸入关。
当时申请签证时,在160表上也注明了妹妹作为直系亲属在美国。
现在我爸妈想用我申请的签证,去西海岸去看我妹。
1)这样的话,法律上可不可行,是不是要我妹再已她的名义给我爸妈申请签证才行?
2)用我给办的探亲签证从旧金山入关,海关会不会不让入境?因为访问目的不是看我而是看我妹?
3)您有好的解决建议么?
非常感谢您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