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老师,我们一家加拿大公民住在美国。家属持TN在美国上班,小孩TD在美国上学。我找到加拿大工作,可以持TD每周开车往返美国的家和加拿大的工作吗?
我美国的公司sponse我EB2. I-140已经批了。我辞职后公司会取消我EB2 sponsorship。这种情况我我可以申请TD (as the sponse of TN)每周开车往返美国和加拿大吗?会影响我家属的TN吗?
如果影响的话,我该做什么使我能每周往返呢?
可以以visitor身份入境吗?如果每年不超过182 days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