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ysh2019-12-21 17:56:35

8老师:您好!

I-140在提交时选择的领事程序,批准后因主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就提交了I-485。现主申请人的I-485已经批准,孩子在美国境内也刚提交I-485,配偶在国内想继续走领事程序。请问:

1.何时、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要求USCIS将主申请人的case转到NVC,以便配偶走领事程序。此前联系过NVC,说case在USCIS那里。

2.这种情况,配偶是否也可以先以B1/B2入境,然后提交I-485。

谢谢!

8632112019-12-21 20:42:00
Reply
yunysh2019-12-22 01:54:00
追问
8632112019-12-22 03:20:51
REply
yunysh2019-12-22 13:00:26
谢谢8老师的热心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