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师:您好!
I-140在提交时选择的领事程序,批准后因主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就提交了I-485。现主申请人的I-485已经批准,孩子在美国境内也刚提交I-485,配偶在国内想继续走领事程序。请问:
1.何时、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要求USCIS将主申请人的case转到NVC,以便配偶走领事程序。此前联系过NVC,说case在USCIS那里。
2.这种情况,配偶是否也可以先以B1/B2入境,然后提交I-485。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