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申请我儿子婚姻绿卡,半年前他们提交申请的时候,I-864提供了我儿子的收入,收入足够了,自己sponsor自己,当时儿媳妇还在上学,最近移民局来信要求提供Co-sponsor,现在儿媳妇已经工作三个月了,需要重新填写I-864还是怎样?他们有银行存款,需不需要提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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