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居住,我太太曾经在加拿大的美加边境居住。我每周末到加拿大一趟。大约持续两年到2016年11月。
我是2015 年一月拿到绿卡。现在准备申请公民。但是不清楚我这种周末在加拿大的情况是不是要写到居住历史里面的吗?如果不写,有什么原因? 如果写,那么居住历史清单会很长,有什么问题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