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最近接到了130和485被拒的信(理由是证据不足),打算appeal。我目前人在美国,以pending green card的身份读书(无F1),只剩下最后半年就毕业了。所以我想问下,
1. 如果我appeal,在appeal期间我可以合法停留在美国嘛?
2. 在appeal期间我可以申请ead卡工作吗?
3.如果必须在33天内离开美国,有什么方法可以适当的延长下时间么?因为现在疫情,短时间回国是个巨大的挑战。我在申请移民前,有b2 visa,请问我现在可以境内转成b2 visa,这样给我多一点的时间准备离开么?
4. 信上给了我33天,是不是三十三天之后就会被遣返,并且十年不能入境呢?
麻烦老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