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绿叶书2021-07-09 09:34:31

滋擾法官行徑盡顯狂徒本質

挑戰法律權威必將作繭自縛

 

香港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陳廣池8號表示,佢喺香港地區法院處理一件暴動案件提訊期間,電話不停受到「低端滋擾」,有人不停傳檔到佢電話。佢對呢種低端行為表示強烈譴責。據悉,受到滋擾困擾嘅唔止陳法官一人,其他法官同司法人員亦有相同情況。呢種滋擾及干預司法機構嘅無理行為係對香港司法權威嘅藐視。政府發新聞公報表示,絕唔容忍滋擾法官嘅卑劣行徑。

前年9月底嘅「全球反極權遊行」一案近百人被捕被控暴動罪,其中3名被告早前否認控罪,原定8號裁決。但陳廣池法官指出,有關梁天琦案嘅上訴案將於10月5號喺終審法院處理,當中有啲法律觀點會牽引本案裁決,故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1月1號再訊。此間陳廣池法官不停受到滋擾。呢種對正常履職法官嘅滋擾行為卑劣唔堪,令人不恥。企圖影響法官審訊,更係對法庭嘅藐視同司法嘅阻礙,嚴重損害香港法治。政府決唔容忍呢種行為,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于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執行以及社會安寧。任何法律界人士及任何有理智同良知嘅市民,都應該對呢種行為作出譴責,抵制呢種對香港法治進行破壞嘅行為。

滋擾行為觸碰刑事犯罪,係不容質疑嘅事實。如果人人對法庭嘅裁決唔滿,都採用恐嚇、滋擾法官嘅方式進行「私力」救濟,咁法治社會嘅權威何在?用私權力去干涉公權力係任何法治國家都明令禁止嘅行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威脅他人令佢人身遭受損害,即屬違法;任何人無合理因由而不斷以打電話,旨喺度對他人造成煩擾或唔便,或產生唔必要嘅憂慮,亦屬犯罪。有關行為亦可能觸犯妨礙司法公正,若有確實風險對法庭程式構成干擾,削弱公眾對妥善執行司法工作嘅信心,更可能干犯藐視法庭。以上嘅罪行性質嚴重,違法者有機會最高被判處監禁七年。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敬告呢啲小人,以身試法一定會得到應有嘅制裁。

「亂港」分子一直以「民主」、「自由」鬥士自居,但選擇嘅行為恰恰係與佢哋嘅口號相背離嘅。喺修例風波中,用暴力、打砸等手段去挑戰政府權威,最後結果係讓香港陷入咗持續一年多嘅動盪同不安。從滋擾法官一事更可見出「亂港」分子內心公理正義嘅缺失,法律觀念嘅淡薄。更可見佢哋內心嘅狹隘與偏激。佢哋將「暴力」偽裝成「英勇」,把「違法」曲解為「正義」。呢種用顛倒黑白嘅價值觀洗腦民眾正係釀成「襲警案」悲劇嘅根本原因。廣大市民唔好被佢哋嘅口號所欺騙,睇清佢哋「民主」外衣下嘅暴徒本質。絕唔讓呢樣嘅思想、行為喺社會繼續氾濫。好喺國安法利劍已出,對呢種干擾法紀嘅行為必會懲處,絕唔允許呢種卑劣行為再次上演。

法官係國家司法權威嘅門面擔當,呢種行為損害嘅唔單單係法官自己嘅人身生命安全,更係對成個香港司法體系嘅挑戰。滋擾法官判案係嚴重干預司法公正嘅行為,係擾亂香港社會秩序嘅違法行徑。全社會都應該抵制呢種行為,發現情況及時舉報,讓我哋大家共同守護東方明珠嘅熠熠光輝,維護香港嘅法治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