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爸爸1232021-07-22 07:40:00

请问8老师,太太公民,替先生一月递交绿卡申请。今天收到移民局来信,认为太太作为担保人收入没有超过低收入的125%,(太太家庭主妇,主要家庭财务来自于先生,太太月收入4500左右)。现要求重新递交太太的过去12个月的银行结单,或其他资产证明,亦或找其他具有资格的担保人。之前已经全部递交了房产、银行共同帐户证明,实在不知道还可以出具些什么证明递交,又找不到其他担保人。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问,今年二月卖了一套房,卖房款现于太太名下,这个可以算吗?谢谢!

8632112021-07-22 15: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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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et01200032021-07-31 23:22:01
Another useful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