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公民超过5年,现在申请姐姐移民,她和我姐夫都在中国,他们的孩子在美国读书。正在填I-130表,我看了坛子里I-130指南,是13年前的了,和现在的不一样。一些具体问题请教8老师:
- Part 2. Q12. 当前物理地址和 Q10的通信地址一样,还要填吗?在Q10里面没有开始日期。
- Part 2. Q42. Employers: 5 年内有4个工作,只有两个位置,其它两个在哪填?
频繁换工作影响吗?
- Part 4. Q25. 第一个Person 1是填她的丈夫吧,虽然前面(Q21)已经写了他的名字
- 表上没有问她的配偶、子女目前在不在美国。所孩子在美国上学的事情不用报告,对吗?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