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n_20032003-11-06 19:55:00
律师去年递的140NIW几个月前被据, 于是我自己从新整理一份刚递上去.但现在对刚递上去的NIW140不十分满意,想过段时间再递一份NIW和一份EB-EA. 我的顾虑是: 这样在短时间递交4份140(连同被据的那份),尽管是合法的,但是否会有负面影响?要在以后的140表上告诉BCIS以前所有的申请CASE NUMBER 吗? 我已呕心沥血准备这些东西,但不想画蛇添足. 十分犹豫. 希望听听我见,DAN712,假博士的看法. 十分感谢!



dan7122003-11-06 20:53:00
我不太清楚这样的情况,sorry.
DAN71212003-11-07 06:14:00
回复:希望听听我见,DAN712,假博士的看法
penn_20032003-11-07 14:51:00
我用的是复印件,原来的5封有加了三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