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yuan20172022-09-12 17:40:28

先说一下我的背景:我2007年拿到加拿大绿卡,然后去美国工作了,收入一整年只有4万6美金。  2007-2010年在加拿大没有任何收入,基本上也没在加拿大居住,只有2010年夏天回加拿大住了两个月。 我2010 年的加拿大税表填错了, 只填了收入, 没有填给美国交的税,W2表显示我已经给USA交税3000多美金, 加拿大要求补税4000 多。 但这个tax assessment 从来没有收到过(中间去了几个国家,我也忘了让加拿大税务局更新地址), 直到两年前我收到加拿大税务局来的信和电话,要求交罚款和利息, 已经8000多。 我打电话询问,说明我的情况后, 被建议写信取消2010的报税, 六个多月收到信说不被批准, 再填表审核permanent residence。 然后几个月后收到信说2010年8月1号失去permanent residency, 2010年8月1号之前还需报税。 这样的话我2010年报税实际该填的收入应该比我当时填的要少接近一半。之后继续打电话交涉, 申请了要求调整2010年保税表,但是不被批准,原因是超过了十年。 两年前我第一次收到CRA的催债信, 也已经超过10年了。我8年前搬到现在的地址,不知道为什么2年前才收到催债信。 两年前都已经超过十年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还有什么可以做的吗?做什么能够尽量减少损失。 请赐教!

BigMountain62022-09-19 04:14:53
你要不报加拿大的税,应该填Non- Residency表批准的,好像你没遵守程序并超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