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不是人2005-01-11 06:15:38
我父母去年以参加我毕业典礼的名义来美国旅游,同时也因为我小孩要出生.
当时签证时要了4个月,签证官就留了note在visa上"intend to stay 4 months".来美后,因为海关给了6个月,就待了六个月.

今天去广州签证想把我小孩从中国带回来.签证官问,为什么要续签,他指的是为什么多待了俩个月,父母回答,是为了照顾做月子的儿媳.签证官后来又看了其他材料,很仔细.最后的说发是" 你儿子在美国的身份不适合你申请签证".

请问大家有什么建议.可否fax申诉给领事馆.因为他们本身并没有违反任何条例.
我的背景是H1 visa holder.我太太是F1

thanks a lot
那个annotati2005-01-11 13:59:06
又是一个不遵守annotation的例子
主要原因-2005-01-11 14:10:58
先别说人不是人
NoNo.2005-01-11 16:24:12
Reason is "照顾做月子的儿媳"
被拒签,很有关系2005-01-11 20:11:08
但是也很多人就是单纯因为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