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5月份一起file的140和485,8月份拿的EAD,9月份140通过的。
现在的公司虽然帮我申请绿卡,但由于去年业绩差,我有一种预感,可能早晚要被layoff...
正好一个朋友准备在本地成立一家新公司,想要我加盟,工作性质和以前是相同的(software enginner)。
但公司刚成立,还没有其他雇员,但可以保证有相当数量的营业额(如果我加盟),和保证不低于我现在的工资。
我想问,我是否可以辞去现在的工作,加入朋友的公司,换句话来说,朋友的公司是否有资格继续我的绿卡申请。
如果不行的话,我是否可以,在不辞掉现在工作的同时,在朋友那里做part time.
还有朋友的公司发展到什么程度才能够接手我得绿卡申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