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美国后调整身份的F1,2004年做了两个INTERN.我老公现在是F2,我们有一个联合的股票帐号.我有几个报税的问题想问一下:
1. 我能CLAIM $5000的TAX BENEFIT吗?听人说只有入境时是F1,才可以申报,这种说法正确吗? 如果能,能告诉我TREATY NUMBER吗?
2. 两个EMLOYERS都扣了我的SOCIAL SECURITY TAX & MEDICARE TAX, 可是F1是不用交这两项的,我能在TAX RETURN 中要回来吗?
3. 去年报税时,把股票帐户的CAPITAL GAIN报在我老工名下了,交了$500的税.今年我们是亏损的,该如何CARRY 这个LOSS呢?如果算在我的税表中,可以抵消一部分我的收入;如果继续算在我老公的税表中,他没有任何收入,能要回去年我们补交的税吗?报在谁的名下必须要保持一致吗? 我们来美国未满5年,所以无法联合报税.
4. 我老公今年在美国未呆满183天,他是不是可以不用报了呢? 如果是这样,我可不可以以此做借口,把股票的LOSS报在我的税表中呢?
5. 我交给学校的学费能否DEDUCT一部分我的收入呢? 有人知道最多能抵扣多少吗?
问题比较多,如果你知道任何一个,请帮帮我,非常感谢!